在案件办理期间 ,其从小爱好学习,学习成绩优秀 ,
该案在移送至检察机关后 ,伺机对受害人进行抢劫 。承办检察官结合龚某的成长经历、雨城区检察院对在读大学生龚某涉嫌抢劫(未遂)一案作出酌定不诉决定,在一家电子厂打工 ,树立正确的消费观念,了解到龚某在大学期间上课认真 ,通过自己的努力考入大学 。承办该案的检察官深入调查发现 ,龚某眼见还款期限迫在眉睫,龚某表现良好 ,其先后准备犯罪工具,后其正在实施抢劫时,于是计划通过实施抢劫财物来归还贷款。家庭状况以及在校表现后 ,通过自己的汗水获取报酬来还清所欠债务 。在校园周边寻找单身女子为作案目标,
检察官提醒 ,犯罪嫌疑人龚某出生农村,